| 人口、就业与人民生活: |
| 年末全市总人口为697.33万人,比年初净增4.9 万人,增长0.7。其中本年出生8.33万人,出生率为12.71%;4.71死亡万人,死亡率为6.78%;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.93%。在总人口中,城镇人口138.4万人, 农村人口558.9万人,分别比上年增长8.4%和下降1.03%。劳动就业基本稳定。年末全部从业人员371.4万人,比上年增加0.66%, 其中职工59.91万人。年末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为3.2%。居民收入继续增长。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19元,比上年增加219 元,增长4.6%;农民人均收入2422元,比上年增加137元,增长6.01%。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5026元,增长15.9%。居住消费水平提高,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2平方米,比上年增加0.6 平方米;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8.8平方米,增加0.8平方米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