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灾:
 
衡阳市主要灾害之一.因暴雨或连续强降水导致洪涝灾害,多发生在春夏两季。尤以4—8月最为集中,而6月为甚。500年来洪涝灾害发生81次,连续两年的有19次,连续三年的有6次,洪涝的连续年为65年,占总涝年数的55%。据史料记载,1924年衡阳县6月大水,衡城七门仅南门可以出入,冲倒铺屋不计其数,衡山城内水深已过丈,灾民实有11.58万余人,公私仓谷洗去1294万斤,民无所归。1949年的特大洪灾,湘水和蒸、耒二水沿岸田亩房屋几乎尽被冲毁;洪罗庙、渣江镇居民1800多户,尽席卷而去。1994年,境内连遭6次洪水袭击,93.%的乡镇受灾,67个城镇被淹,86.万人被洪水围困,倒塌房屋8.4万间,死123人,农作物受灾14.9万公顷,粮食减产44,518万公顷,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3.4亿元。